• 依據國土測繪法第15條第 1項規定,公告重力基準及重力系統之成果名稱、說明、基準數據 、點位圖說、測設日期及實施日期等相關成果資料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98.12.25. 台內地字第0980229432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2月25日
    主旨:公告重力基準及重力系統之成果。 依據:國土測繪法第15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成果之名稱、說明、基準數據、點位圖說、測設日期及實施日期,如附件。 二、依「內政部基本測量成果供應要點」提供相關成果資料。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