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政黨補充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96.12.28. 中選一字第096310034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6年12月28日
    主旨:補充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政黨。 公告事項: 一、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候選人之政黨,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2條規定, 係指第1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或第 7屆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 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 二、本會96年11月 8日中選一字第0963100233號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候選人 之政黨,應於第1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或第 7屆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 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中央選舉委員會 96.12.28. 中選一 字第0九六三一00三四八號函)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