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同法施行細則,公告第 7屆立法委員臺中縣第 3選舉區及臺東縣 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選舉區、應選出名額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選 舉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98.10.27. 中選一字第0983100303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0月27日
    主旨:公告第 7屆立法委員臺中縣第 3選舉區及臺東縣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期、投票起 止時間、選舉區、應選出名額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事項。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 1項第 1款、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 1款、第 25條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99年 1月 9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時至下午 4時。 (三)投票地點:臺中縣第 3選舉區及臺東縣各投票所。 二、選舉區及應選出名額: 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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