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同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公告第 7屆立法委員桃園縣第 2選舉區 、臺中縣第 3選舉區、臺東縣選舉區缺額補選候選人名單、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 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等選舉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98.12.29. 中選一字第0983100411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2月29日
    主旨:公告第 7屆立法委員桃園縣第 2選舉區、臺中縣第 3選舉區、臺東縣選舉區缺額補選 候選人名單、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 1項第 4款、第40條第 1項第 2款、第 2項,同法施行 細則第22條第 1款及第24條。 公告事項: 一、第 7屆立法委員桃園縣第 2選舉區、臺中縣第 3選舉區、臺東縣選舉區缺額補選候選 人名單: 二、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 (一)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至99年 1月 8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 7時至下午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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