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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 8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100.11.11. 中選務字第100315037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1月11日
主旨:公告第 8屆立法委員選舉之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事項。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38條第 1項第 1款、
第 2項、第41條。
公告事項:
一、選舉種類:第 8屆立法委員。
二、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01年 1月14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時至下午 4時。
(三)投票地點:直轄市、縣(市)各投票所。
三、選舉區劃分及應選出名額:
(一)區域選出立法委員73人,其選舉區及名額如下:
(二)原住民選出立法委員 6 人,其選舉區及名額如下: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立法委員 34 人,以全國為選舉區,依政黨名單
投票選出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
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四、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一)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如下:
(二)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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