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文化基金會所有房屋免稅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88.5.1. 臺財稅字第881912937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8年5月1日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所有房屋及土地稅賦之徵免,准分別依照房屋稅條例第十 五條第一項第五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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