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運局管有房屋供捷運公司作為系統管理行政中心使用房屋稅徵免釋疑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89.09.06. 臺財稅字第089045626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9年9月6日
    主旨:貴府捷運工程局管有房屋供××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捷運系統管理之行政中心 使用,既經查明屬捷運本身業務使用,其房屋稅之徵免,准依本部 86/09/19臺財稅 第 861917126號函及87/06/24臺財稅第 87195040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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