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業依規定辦理貸放款業務之利息所得免扣繳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96.04.16. 臺財稅字第0960450504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6年4月16日
    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條規定辦理貸放款業務之利息所得,可適用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3條 第 2項規定,免予扣繳。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