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以消費券對政黨捐贈適用列舉扣除應依政治獻金法規定辦理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98.03.30. 臺財稅字第0980013331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8年3月30日
    個人以消費券對政黨捐贈,於適用捐贈列舉扣除時,應依政治獻金法第 7條、第11條、第17 條及第19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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