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拉OK餐廳唱歌娛樂及在電節目或公共場合模仿他人之表演是否侵害著作權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75.12.12. 臺(75)內著字第46318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5年12月12日
    一般人至卡拉OK餐廳唱歌娛樂及一般人在電視節目或公共場合模仿他人表演是否侵害著作 權乙案,應由法院依職權就具體個案認定之。(內政部75.12.12. 臺(75)內著字第四六三 一八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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