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文字著述 (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所著) 內所附之插畫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76.01.08. (76)台內著字第468310號
    發文日期:民國76年1月8日
    一、關於文字著述(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所著)內所附之插畫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乙節 ,除應具有原創性外,尚須合於著作權法之規定,始有著作權之保護。 二、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六款(按即現行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之圖 形,係指同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按即現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之圖形著作 ,而雕塑係屬著作權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按即現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之 美術著作,無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六款(按即現行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七 款)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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