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著作權委員會將現有音樂著作權登記資料,以電腦列表方式提供;並希今後每半年將新 登記之資料彙整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82.06.23. (82)台內著字第8215856號
    發文日期:民國82年6月23日
    主旨:貴會函請本部著作權委員會將現有音樂著作權登記資料,以電腦列表方式提供;並希 今後每半年將新登記之資料彙整檢送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 貴會八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八二)音聯字第一一九號致本部著作權委員會函辦理 。 二、按著作權「登記簿,任何人均得申請查閱或請求發給謄本。」「依本法申請強制授權 、調解、查閱登記簿或請求發給謄本者,應繳納申請費。」為著作權法第七十六條第 二項、第一0五條第二項所明定。復按「政府核准立案之民間社團申請查閱著作權註 冊簿,宜請依有關法令規定繳納查閱規費。」前經本部洽詢財政部國庫署,並依該署 七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臺庫發字第七九0五三一九一四號函釋明在案。貴會如有了解現 有音樂著作權登記資料之必要,請依著作權法有關查閱規定及財政部國庫署上開意見 ,繳納規費辦理查閱。三、隨文檢送著作權法暨其相關子法各一份,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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