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資產重估增值發行無記名股票尚無限制規定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54.11.23. 商字第2420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54年11月23日
    查公司因資產重估辦理增資發行新股時,公司法並無限制不得發行無記名股票,亦未便以行 政命令變更法律之規定,惟增資前所發行之無記名股票,應與增資前所發行之無記名股票, 合計不得逾公司法(舊)第一六二條所定之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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