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主管機關受理登記毋庸審查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87.08.06. 商字第8702236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7年8月6日
    本部八十七年七月十五日「研商公司、商業登記主管受理公司、商業 登記時,有無必要審查公務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情事」會議,決議:為因應 戶籍法修正刪除身分證職業欄之記載,及配合政府再造簡化書表作業,不再配合審查有無公 務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情事。(經濟部87.08.06. 商字第八七0二二三六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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