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戶籍法修正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修正「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意願表」 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歸屬意願表」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99.08.13. 台內戶字第0990165283號
    發文日期:民國99年8月13日
    主旨:為配合民法暨戶籍法修正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 屬意願表」修正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歸屬意願表」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兼復○○縣政府○○○號函。 二、檢附修正後計有 5種外文內容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歸屬意願表」(詳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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