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開放大陸產製 9項貨品准許輸入;修正 2項貨品之貨品名稱及增列特別規定;變更 4項 貨品輸入規定 發文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0.01.17. 經貿字第1000460008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月17日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開放大陸產製 CCC2106.90.99.903EX「黑木耳(子實體)、茯苓(菌核 )、枸杞子、桑椹、桂圓肉、薏苡仁、蓮子、大棗萃取濃縮液之調製品」等 9項貨品 准許輸入,另配合修正 CCC3808.92.20.904EX「殺菌劑,有效成分:benzisothiazol inone1020% 」等 2項貨品之貨品名稱及增列特別規定「 M32」、「 M33」、「 M34」如附表 1, 及變更 CCC8501.51.90.007「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 750 瓦者」等 4項貨品輸入規定如附表 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 7條第 1項第 1款、本部國際貿易局99年12 月30日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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