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一案,自 103年 12月 1日起實施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3.11.26. 台內戶字第1031201679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3年11月26日
    主旨:有關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一案,自 103年12月 1日起實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部 103年 8月 7日研商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賡續辦理。 二、按上揭會議決議略以,為不影響戶役政資訊系統運作效能,同時兼顧民眾使用之便利 性,戶口名簿以「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作為核發基準,再由申請人選擇是否列印非 現住人口或記事。 三、自 103年12月 1日起,取消戶口名簿版本名稱,於戶口名簿不再列印甲式、乙式、丙 式或丁式,以核發「現住人口、省略記事」為基準,另申請人並得選擇增加同一戶長 戶內之非現住人口或詳細記事(態樣如附件 1)。 四、為利民眾申辦貴管業務,惠請告知民眾需提供之戶口名簿態樣,如貴管已可透過戶役 政資訊系統連結查詢所需戶籍資料,請多加利用該系統查詢,勿要求民眾提憑戶籍資 料。 五、有關版本簡化前核發之戶口名簿(甲式、乙式、丙式及丁式),仍可供查驗使用。各 機關(單位)如需確認戶口名簿所載資料是否為最新,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 口名簿查驗系統,提供 103年2 月 5日起核發之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如附件 2,網址:https://www.ris.gov.tw/zh_TW/webapply/581 )。查驗方式如下: (一)條碼輸入:使用條碼讀取機直接讀取新式戶口名簿下方條碼,選擇查詢類別後, 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二)鍵盤輸入:輸入發證日期、戶號、戶長統號、流水號、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 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正本:考選部、銓敘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 動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蒙藏委員 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部民政司、地政司、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籌備處、警政署、營建署、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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