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由男性為女性後,由戶役政資訊系統直接通報當事人戶籍 地鄉(鎮、市、區)公所,並將其戶籍資料役別欄更正為空白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5.08.05. 台內戶字第1051252545號
    發文日期:民國105年8月5日
    主旨:有關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由男性為女性後,由戶役政資訊系統直接通報當事 人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並將其戶籍資料役別欄更正為空白案。 說明: 一、按戶政役政聯繫配合作業規定第 7點規定:「役男、後備軍人、替代役備役役男及國 民兵,申請各類戶籍登記,戶政事務所應於 2日內通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 」第15點規定:「本作業規定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之作業,均應 以戶役政資訊系統操作執行,須行發送通報者,應同時發送,其尚未開發操作項目, 則以文書作業行之。」次按本部 101年 1月 9日內授中戶字第1000060780號函略以, 免役者戶籍資料應註記「免役」,惟當事人既已辦理性別變更登記為女性,爰同意其 戶籍資料役別欄位免予註記。倘役別欄於系統仍自動帶出免役,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轉知當事人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於戶役政資訊系統辦理其戶籍資料役別欄 更正為空白作業,爾後該員申請之戶籍資料役別欄位即不再顯示相關註記。 二、查現行戶政資訊系統於辦理性別變更者統號變更作業後,系統已自動將相關資料通報 至役政資訊系統,同時加註相關註記,惟有關役別欄更正為空白 1節,須待當事人親 自向戶籍地公所申請或經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轉知公所,始得變更。為達簡政便 民,爰將修正戶役政資訊系統功能,於系統自動通報當事人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後,逕將其戶籍資料役別欄更正為空白,預定 106年 3月版本更新。日後戶政事 務所受理性別變更登記,應先執行個人基本資料查詢( RL03100)確認當事役別欄更 正為空白後,再執行相關簿證換發作業。 三、另於版本更新前,仍依現行規定由當事人申請或由受理性別變更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轉 知當事人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役別欄更正為空白作業,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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