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修正國際旅遊整合性服務委辦醫院名單,並委託辦理預防接種、健康諮詢等國際旅遊整 合性服務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發文字號: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0.04.12. 衛署疾管預字第100020016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4月12日
    主旨:修正本局九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疾管預字第0九八00一二九六六號公告「國際旅遊 整合性服務委辦醫院名單」,詳如附件。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二、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及行政院衛生署九十六年十一月九日署授疾字第0九 六000一0九八號公告。 三、傳染病防治法第五條第三項及港埠檢疫規則第十八條。 公告事項: 一、增列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為國際旅遊整合性服務委辦醫院,有效期間自民 國一00年四月二十日至一00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委託辦理國際旅遊整合性服務之事項如下: (一)黃熱病疫苗、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之接種服務及發給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 (二)提供瘧疾預防藥品。 (三)提供狂犬病疫苗等其他特定疫苗接種及旅遊疾病預防與健康諮詢等服務。 三、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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