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有關范君陳情要求貴署公開○○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產品添加藥物資訊乙案, 本部意見如說明二。 發文機關: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務部 102.01.15. 法律字第1020350058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1月15日
    主旨:有關范君陳情要求貴署公開○○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產品添加藥物資訊乙案, 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署 100年12月20日署授食字第1003002628號函。 二、本件是否上網公開旨揭公司藥物產品相關資訊,請依行政院秘書長101 年 4月11日院 臺衛字第1010128000號函有關「加強取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第87次會議紀 錄陸、決定事項二、(一)結論(如附件)辦理。 正本:行政院衛生署 副本:本部資訊處(第 2類)、本部法制司、本部檢察司、本部法律事務司(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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