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之文職情報人員,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准予辦理儘後召集 發文機關:國防部
    發文字號:國防部 61.02.07. (61) 選才字第091號
    發文日期:民國61年2月7日
    查該處職司情報,負責治安工作任務重要,其文職情報人員,凡係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具有後 備軍人身分者,准予比照儘後召集第一款申請範圍第三項「經政府任命有案之情報人員」之 規定辦理儘後召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