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營區營舍調整,律師閱卷室遷置第二法庭旁營舍,自即日起開放並附營區律師閱卷接待 室路線指示圖 發文機關:最高軍事法院檢查署
    發文字號:最高軍事法院檢查署 95.01.19. 審壯字第0950000038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1月19日
    主旨:檢送本(復興)營區律師閱卷接待室路線指示圖 1份,請轉知登錄律師踴躍使用,請 查照。 說明:本營區因營舍調整,將營區大門旁律師閱卷室遷置第二法庭旁營舍,並自即日起開放 ,請轉知登錄律師於蒞臨營區執行職務時踴躍使用。 正本:台北律師公會 副本:國防部軍法司、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 察署(均含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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