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有關貴法院函為臺北縣鶯歌鎮中湖街 280巷口是否屬於道路安全規則第 100條第 3款 「峻狹坡路」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 98.10.12. 交路字第0980053985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0月12日
    主旨:有關貴法院函為臺北縣鶯歌鎮中湖街 280巷口是否屬於道路安全規則第 100條第 3款 「峻狹坡路」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法院98年 9月 3日院通刑恭98交上訴64字第0980014320號函。二、本案經彙徵相 關交通主管機關意見,概多咸認旨揭條文「峻狹坡路」之認定,可參考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即道路縱坡 7%以上且路寬縮減為 6公尺以 下路段,惟為永慎重,有關貴法院所詢臺北縣鶯歌鎮中湖街 280巷口是否屬於道路交 通安全規則第 100條第 3款「峻狹坡路」乙節,仍宜洽當地道路主管機關就個案道路 與交通狀況作實質認定,俾為周延妥適。 正本:臺灣高等法院 副本:臺北縣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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