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註銷本會 101年 5月 9日飛安字第1010205011號廢止「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 則」令,請 查照。 發文機關: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101.05.17. 飛安字第101020502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5月17日
    主旨:註銷本會 101年 5月 9日飛安字第1010205011號廢止「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 則」令,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將於 101年 5月20日改制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程 規」於同日生效,原「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則」應同時廢止。 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 3項規定,廢止之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 效,爰依上開規定註銷旨揭廢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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