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釋彭○○先生向省政府信箱投函之有關農田水利會屬性疑義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1.06.10. (81) 農林字第1127678號
    發文日期:民國81年6月10日
    有關農田水利會之屬性,依水利法第十二條規定為公法人,又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四 條規定,事業區域內符合法定條件之受益人均為各該水利會之會員,故兼具農民團體性質, 與公務機關尚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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