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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持有高中 (高職) 補習學校結業證明書,可否以同等學力報名參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員訓練班受訓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7.04.28. 臺勞安一字第06627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7年4月28日
為從寬認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受訓資格,特訂定「參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資格同等
學力認定原則」,凡符合此認定原則之規定並具有現場經驗一年以上,得以同等學力報名參
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
附件 :參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資格同等學歷認定原則
一、高級中學 (職業學校) 進修補習學校結業,取得主官教育行政機關所發學業及格
證明書或姞業證明書者。
二、經國防部核准退伍軍人 (包括軍官、士官、士兵在臺依法退伍除役及後備軍官、士
官、士兵服役依法解除召集者) 及在營官兵持有合法證件暨國防部所核發之知識
青年士兵鑑別考試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或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
所舉辦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或曾接受國軍隨營補習教
育高級中學進修補習班結業,並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三、陸海空軍士官學校常備士官班畢業,比敘高中 (高職) 畢業者。
四、五專肄業三年級以上,並取得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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