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辦理97年度全國(不含臺北市及高雄市)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學科測試及入闈印製試 題等試務工作之委託單位及期間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12.06.勞中三字第0960303349號
    發文日期:民國96年12月6日
    主旨:公告本會自中華民國96年11月16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97年度全國(不含臺北市及高雄市)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學科測試及入闈 印製試題等試務工作。 依據: 一、職業訓練法第31條第 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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