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民國九十八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 託辦理專案之檢定單位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03.17. 勞中1字第0980100086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98年3月17日
    公告本會「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專案檢定單位」。 附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98 年度委託(任)辦理專案技能檢定單位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