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本會「102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 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如附件)。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2.02.05. 勞中一字第102010003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2月5日
    主旨:公告本會「102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 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如附件)。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31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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