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民政類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1.2.15.北市法一字第09130108200號函
臺北市法規

  • 三、閱卷,除當事人外,其他法律上利害關係人亦得申請之。 前項所稱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如下: (一)行政程序之進行或最後決定影響其公、私法上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而尚未參加該    行政程序者。 (二)為其他繫屬中之訴訟、偵查或行政程序之當事人或參加人,其於該其他程序上之    公、私法上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存在或不存在,繫諸本行政程序之進行或最後決定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