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民政類 內政部 71.12.27. 台內民字第130891號
中央法規
  • 第一條
    凡有僧道住持之宗教上建築物,不論用何名稱,均為寺廟。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