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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民政類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12.13. 中選務字第1123150566號函
中央法規
  • 第三十三條
    登記為候選人時,應備具選舉委員會規定之表件及保證金,於規定時間內 ,向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辦理。表件或保證金不合規定,或未於規定時 間內辦理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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