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類
內政部 98.04.16. 內授中民字第0980032164號
中央法規
- 祭祀公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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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條例施行後,祭祀公業及祭祀公業法人之派下員發生繼承事實時,其繼承人應以共同承 擔祭祀者列為派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