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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戶政類 內政部 96.09.12. 台內戶字第0960143955號函
中央法規
  • 第二十四條(戶籍廢止登記義務)
    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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