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類
內政部警政署 78.02.10. 警保字第00857號
中央法規
- 民法總則(§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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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九條(本章規定之適用範圍)
法令、審判或法律行為所定之期日及期間,除有特別訂定外,其計算依本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