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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工業類 經濟部 77.06.29. (77)經工字第18438號函
中央法規
  • 第二十三條
    共同提起訴願,未選定代表人者,受理訴願機關得限期通知其選定;逾期不選定者,得依 職權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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