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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工業類 經濟部 86.07.16. (86) 經水字第86020464號
中央法規
  • 第七十六條(主管機關之緊急處置權)
    防汛緊急時,主管機關為緊急處置,得就地徵用關於搶護必需之物料、人工、土地,並得拆 毀防礙水流之障礙物。 前項徵用之物料、人工、土地及拆毀之物,主管機關應於事後酌給相當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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