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類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107.05.15. 經標一字第10710007380號公告
中央法規
- 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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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標準專責機關對於適用標準法第十條有關國家標準項目之產品,得公告為申請使用正字標記 之產品品目(以下簡稱正字標記品目);廢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