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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賦稅類 財政部 98.04.08. 臺財稅字第09804501280號令
中央法規
  • 第二十一條
    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前項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之設置、取得、使用、保管、會計處理及其他有 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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