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類
經濟部 108.07.04. 經商字第10802415130號公告
中央法規
- 商業會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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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條(小規模合夥或獨資之排除適用)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前項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直轄市、縣(市)區內 經濟情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