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類
法務部 73.04.24. (73)法律字第4365號
中央法規
- 行政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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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種類)
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 水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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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條(作為與不作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違反本法或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發命令規定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者,主管機關得強制其履行義 務,或停止其依法應享權利之一部或全部,並得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