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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法務類 法務部 86.01.28. 八十六年度法檢決字第2811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八條(行政行為之誠信原則)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 第三十八條
    各級政府事務委託他級或同級政府辦理者,其經費由委託機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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