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類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91.07.11. 檔徵字第0910002381號函
中央法規
- 檔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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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檔案管理作業之事項)
檔案管理作業,包括下列各款事項︰ 一、點收。 二、立案。 三、編目。 四、保管。 五、檢調。 六、清理。 七、安全維護。 八、其他檔案管理作業及相關設施事項。
- 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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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歸檔案件,應由承辦人員逐件依下列原則編寫頁碼: (一)依文件產生日期之先後順序,晚者在上,早者在下,依序於各 頁左下角編寫頁碼。但文件係雙面書寫或列印者,其背面頁碼 應於右下角為之。 (二)附件頁碼之編寫,除書籍型式或難以隨文裝訂者外,應併同其 本文連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