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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勞工類 勞動部 109.09.07. 勞動條2字第1090077231號公告
中央法規
  • 第二十一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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