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勞工類 內政部 47.01.10. 台內勞字第128444號令
中央法規
  • 第十條(工會名稱不得相同)
    工會名稱,不得與其他工會名稱相同。

  • 第十一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七款、第九款與第十一款有關入會、出會、停權、除名、選任及解任之章程 記載事項,應包括其資格、條件及處理程序。 前項之選任及解任,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辦理。但工會聯合組織章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