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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勞工類 內政部 68.09.13. 台內勞字第24622號令發布
中央法規
  • 第十八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對有機溶劑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及儲槽等之作業場所, 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使用情形等 ,應隨時確認並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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