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類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2.09.04. 公研釋字第066號
中央法規
-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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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運銷之核定)
菸酒之運銷,由專賣機關按各地需要情形核定之,其出入省境時,應經專賣機關之許可。
-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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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條(依法及經許可排除適用)
事業依照其他法律規定之行為,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公營事業、公用事業及交通運輸事業,經行政院許可之行為,於本法公布後五年內,不適 用本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