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類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6.9.5. (86)公壹字第8607082號函(廢止)
中央法規
-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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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事業之定義)
本法所稱事業如下: 一、公司。 二、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 三、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 事業所組成之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利益之團體,視為本法所稱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