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司法類 司法院 96.02.26. 院臺參字第0960004292號函
中央法規
  • 第三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