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 109.08.05.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1090017698號
中央法規
  • 第一百六十條(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之裁定)
    宣告死亡裁定確定後,發現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或確定死亡之時不當者,得聲請撤銷或變 更宣告死亡之裁定。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